第(1/3)页 一只香草烤的兔腿,两根香肠,三条厚培根,三条煎得金黄的沙丁鱼,一块麦麸面包,一大杯淡黄色的麦酒,以及一大碗用来泡软麦麸面包的褐汤。 而这,花费了邓肯两枚银雄鹿。 对于邓肯来说,这当然是一笔沉重的花费。 但为了迎接接下来的比武大会,邓肯在最近这段时间,必须要在酒馆里吃些好的,填饱肚子,调整好自己的状态。 靠着在野外啃快要发臭的咸牛肉干维持的体力,能去比武吗? 当然,邓肯偶尔会在野外拔些嫩草根用热水煮开,当褐汤喝下。 这虽然能冲淡咸牛肉干的臭味,但嫩草的酸涩难以下咽,还可能让人因拉肚子而感觉屁眼发疼。 至于狩猎,先不提只是侍从的邓肯能不能打猎,就算是能找到猎物,但自己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 偷猎对于平民来说可是重罪,领主领地的领民被抓住了要罚价值十倍的钱币并切掉一根手指,而对于流民邓肯来说,则是死罪。 当然,邓肯侍奉的阿兰骑士教育邓肯,对于他们这些有手有脚的人来说,犯罪是最愚蠢的生活方式。 是的,阿兰骑士当然能够这么说。 流浪骑士也是骑士,而阿兰骑士接受领主们的战争雇佣,或是为一些自耕农解决一些小麻烦,都能够得到报酬。 他们可以用这些报酬去居住在温暖的酒店里,喝上一口麦酒,吃上鲜嫩的兔肉,还可以去找妓女学习一些知识。 ‘去TM的澡堂,一条咸牛肉干都能卖到两个银雄鹿,要学习一下知识都得花五个银雄鹿,还得被她们评价持不持久,她们那里种着金圣树吗?’ 阿兰骑士对于澡堂女工和妓女的评价,不管是上面还是下面都很诚实。 所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天,阿兰骑士找了个妓女。 邓肯很庆幸阿兰骑士是等妓女走了之后才死的,不然的话,那个可怜的女人或许会被吓得不敢再做生意了。 当然,随着阿兰骑士的死亡,邓肯也失去了自己侍奉的骑士,作为没有主君的侍从他也不能被人雇佣赚取钱币了。 至于一些劳力的雇佣,收到的那点铜分星可养不活他这么大个块头。 邓肯从没想过做一下强盗这种有前途的兼职。 阿兰骑士说过:‘这些狗屎有手有脚,却去抢夺平民的财富,难道他们忘了自己也是平民吗?他们怎么不去抢贵族和领主?这些只敢欺负弱者的虫子!’ 所以,不想成为兼职强盗的邓肯在听到白河行省的静流坪会举办比武大会后,选择从荒原行省跑到白河行省来。 邓肯当然不敢想着自己能成为比武冠军。 即使他在阿兰骑士教他战斗的时候,能够拿着一根包铁棒将手持盾牌的阿兰骑士砸得趴在地上。 但这是因为阿兰骑士年纪大了,没有反击,只是单纯正面接下了自己的锤击。 毕竟自己才十七岁,而且一米八八的自己都比阿兰骑士要高出两个头了。 如果是正当壮年的骑士,击败自己,大概就和一脚踢死路边野狗差别不多吧。 ‘我已经老了,如果我在年轻的时候,就算在和妓女们学习知识,我也能够在三剑之内切开你的脖子。’阿兰骑士被自己锤倒地喘气的时候这样说。 所以邓肯只想在比武大会前半部分,侍从们的比武里面拿几场胜场,展示自己的强壮,期望有某位领主看重自己,能够招揽自己成为一名披甲战士。 当然,最好是能册封自己为骑士。 不过,这种可能性对于邓肯来说,只是一点期望。 喝下最后一口麦酒,借着带有涩味的液体咽下最后一口被泡软的麦麸面包,邓肯感觉到了满足。 从肚子到心里都感觉到了满足。 第(1/3)页